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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回族自治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2013-08-30        浏览次数:11        返回列表

孟村回族自治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DAHUA-HW-2013-013

采购人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卫生局

采购人地址:孟村回族自治县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贻城路东公建2号楼

采购内容 数量

肺功能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裂隙灯、眼底镜(检眼镜)、半导体温度计、耳镜、额镜、振动觉视觉仪、染色体分析仪、测听室、诊断听力计、冷光美白仪、口腔科专用X光机、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倒置荧光显微镜、鹅眼灯、痛觉测试仪 各1台

采购用途:中医院能力建设

项目实施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中医院

供货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代理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 生产企业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请于 2013 年5月23日至5月2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1.代理商应携带:报名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 生产企业应携带:报名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除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

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6月12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 2013年6月1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财政局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标法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18031709996 马先生

联系方式:0317-5698707

传真电话:0317-5306077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530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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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备注:

注: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公告时间一致。

2、传真发送需由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采购办初审人: 复核人: 审批:
(爱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