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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山西省将对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实施干预
发布时间:2012-11-05        浏览次数:9        返回列表

27日,山西省卫生厅决定对全省城乡居民慢性病实施干预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血压、糖尿病,力争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2010年达30%以上,2011年达50%以上。

  据了解,此项工作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负责。其中,任何途径发现的高血压患者和高危人群,都要建立高血压患者及高危人群登记册,填写患者本人的一般情况、发现途径、人群分类、是否纳入管理、主管医生等内容。对纳入管理的高血压患者,要建立高血压患者建档登记册,内容包括编号、姓名、自发现高血压时间、目前血压情况、纳入管理时间、管理形式、管理效果、主管医生等。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更新或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每年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测量血压和心率等,做好随访记录,建议高血压患者每年至少1次健康检查。同时,要认真填写居民健康档案各类表单,如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登记表、双向转诊单等,不得缺项漏项,做好备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确诊的糖尿病患者逐一登记,及时建立和更新居民健康档案,按有关规定管理。要依据患者病情,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方式,每年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测量空腹血糖和血压,对患者的饮食、运动、心理等方面开展健康指导,做好随访记录。同时,要认真填写居民健康档案各类表单,不得缺项漏项,做好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