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屡次发布严重违法药品广告的65家企业实行重点监管。按照国家局的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辖区内的严重违法药品广告发布企业进行了重点监管,取得了初步成效。
据国家局稽查局有关人士介绍,7月,国家局根据日常广告监测结果,列出严重违法药品广告的企业名单并下发各地,名单共涉及65家药品生产企业的70种药品。截至目前,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同名单上违法广告发布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责令企业停止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进行整改。如继续发布违法广告,国家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其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予以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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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顿中,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了监管力度。如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通化方大药业、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吉林金泉宝山药业公司下达了通知,责成企业对违法广告发布行为进行整改,并依法撤销了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公司生产的风痛片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在全省范围内对通化方大药业生产的尿毒排析散采取了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北京市药品监管局在责令北京修成药业、北京天惠参业公司、北京京铁华龙药业3家企业提交整改报告和承诺书的同时,撤销了其所涉及产品的所有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并且一年之内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
通过重点治理,相关企业进一步规范了代理商管理,与各代理商重新签订了承诺协议。相关企业负责人表示,公司将以此为戒,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发生。同时,要举一反三,严格内部管理,依法发布广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