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对260种西药最高零售价进行调整。此次平均降价幅度达19%,最大降幅62%,降价金额约50亿元;对市场供应紧缺或断货的18种药品,适当提高了价格。
1500种药品中央定价
据悉,此次药品价格调整涉及消化系统药物、呼吸系统药物、抗寄生虫病、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药、镇痛药、麻醉用药物、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物、专科用药以及解毒药和诊断用药等10个系统的药物,共260个品种、1200多个剂型规格。其中70%的品种价格进行了下调,降价金额约50亿元;对其余的30%左右廉价药品,维持原价。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列入中央政府定价目录药品共1500种左右,地方定价800多种,约占全部药品的20%。
临床急需药不再降价
据了解,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实际采购价格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零售包装内含2支以上注射剂的,医疗机构在拆零出售给患者时,应按照该零售包装单位零售价格除以包装数量计算单支零售价格。
据介绍,鉴于目前我国医药卫生体制及市场流通现状,有关部门对价格偏高、折扣空间较大的品种,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分步降价;对临床急需、价格低廉、疗效确切的药品不再降价,以鼓励廉价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对市场供应紧缺或断货的品种,适当提高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