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国对韩中药出口额持续增长。2005年,我国对韩中药出口额比2000年增长了47.7%,增长绝对值为2120万美元。其中,中药材出口仅增长3.3%,中成药增长了140.74%,提取物增长了556.72%,提取物增长绝对值为1865万美元。中国对韩国中药出口的增长主要来自提取物。但同时,对韩中药出口数量下降。2005年,我国对韩中药出口量比2000年下降了15.88%,下降绝对值为7065吨,但提取物的出口增长了824吨,中成药增长了34吨,中药材减少了7922吨。
为了限制中药材进口以及保护本国中药材生产商的利益,近年来,韩国不断提出修订提高中药材的生产和检测标准。2005年底,韩国又公布了更为严厉的生药重金属许可标准与检测方法。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中药部主任刘张林表示,“韩国的新标准不仅会影响到我国对韩国的中药材出口,也有可能波及到其他国家(地区),对中药出口的不利影响非常大。”韩方声称其标准依据了3年的检测数据,但并未提供给中方。而我国对中药材重金属的含量没有完整的检测资料,目前也未查到对中药材农药残留有过检测。因此,我国对韩国新标准实施对中药材贸易影响的评估是建立在信息不完整的基础之上的。
由于韩医、韩药与中医、中药本是同源,韩国的新标准不仅影响到我国对韩国的中药材出口,也有可能波及到其他国家(地区),对中药出口的不利影响非常大。同时,新标准对韩国韩医、韩药的影响也会很大,有可能使韩医无药可用,从而进一步影响到韩国的卫生医疗保健事业。新标准实施的实际情况将可能会背离标准制定者的初衷。
刘张林透露,2006年3月中旬,国家商务部官员赴韩国考察时将与韩国就此事交换意见。“韩国政府的初衷是好的,但是也应该强调,在现有的产业发展环境下,其新标准的实施对韩医、韩药的影响远大于对中国中药出口的影响。”
与此同时,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也正在推进国内标准化建设,联系企业及相关部门,牵头制定中成药、植物提取物方面的外经贸行业标准,促进中药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其中包括大力推动《药用植物及制剂进出口绿色行业标准》在国际上的认可。
中成药对日出口也遭标准限制
2006年初,商务部接日本驻华使馆的一份正式转函,就中方提出的中药农药残留标准制订质疑之事,转来日本厚生劳动省的回复:决定继续执行有关人参等5种中药材农残标准,同时,计划对甘草、黄芪等15种中药材的农残标准重新设定。该项标准将在2006年4月1日正式实施。
有关中药材重金属与农残等行业新标准由日本汉方生药制剂协会于2005年5月分别发布,并于2005年6月起在日本正式施行,并将原先人参等3个中药材的有关标准推广到14个中药材品种,涉及300多种中成药的对日出口。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随后与日方协会进行对口协商、交涉。直到2005年10月,日方终于派出代表来华,双方达成了部分妥协。
日方表示,会把中方对生药、汉方及生药制剂农药残留量标准的意见带回讨论,并力争日本药典中有关标准推迟2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