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在加拿大首都渥太华一家医院工作的医生告诉记者,加拿大很少发生制 售假药之类的事,这主要归功于政府对保健品和药品市场分开并实行严格而规范 的管理。 据统计,加拿大每年消费保健产品约为15亿加元,并且这一数额还在以每 年10%至15%的速度递增。过去,药厂和食品加工厂都可以生产保健产品, 药店和食品店也都出售此类产品。因而,卫生部门很难按照联邦的《食品和药品 法》进行规范管理。 1999年3月,加拿大众院卫生常务委员会组建了自然保健产品办公室, 起草制定了一部专门法规,规范传统草药制品、矿物质、维生素等自然保健产品 的生产和销售,以便在尊重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加拿大社会多元文化的同时, 保证消费者使用产品的安全性。这项法规于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新法规要求,自然保健产品的生产、包装、标签、进口和销售等各个环节都 必须符合规定,所有产品必须在联邦卫生部注册,获取执照后方可上市。厂商要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提供产品的详细的成分名称、成分来源、使用途径、产品的 效用、使用建议、与产品有关的任何注意事项,禁忌症和已知不良反应等;销售 的商店也要申请必要的营业执照。 但是,如果食品制造商在标签或广告中称其产品具有医药作用,该产品便被 划归药品类。而药品销售之前,关于其具有医药作用的说法必须经过科学验证, 并经加拿大卫生部批准。药品的进口及销售也必须经卫生部批准。获批准后的保 健药品有辨认编号,经销商在申请药品辩认号时,须提供下列材料:制造商名 称;药品成分;建议服用剂量;样品标签;有关试验的情况等。如果某种保健药 品没有完全达到加拿大卫生部所要求的标准,那么这些产品在市场上被禁止出 售。 渥太华一家中药店的陈医生说,加拿大的这部新法规对对其他国家的药品提 出了更严格的质量要求。他说,在药品进口时,除了要获得加拿大卫生部门的批 准外,加拿大海关和药检部门都要对药品进行登记和质量检验,检查药品的质量 是否与产品说明相吻合,因此假药很难进入。 由于加拿大政府对保健产品的严格管理,假冒伪劣的药品和保健产品难以进 入加拿大药品市场,当地消费者对市场十分放心。连美国的不少人,特别是一些 退休老人也常来加拿大来购买保健产品和非处方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