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之股东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与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26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光大集团将所持有的丽珠集团38917518股(占丽珠集团总股本的12.72%)国有法人股转让给东盛集团。 上述所转让股份,光大集团已于2002年4月12日托管给东盛集团;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亿柒仟万元整,光大集团与东盛集团于2002年4月12日签署的股权托管协议中东盛集团已支付给光大集团的托管风险抵押金壹亿柒仟万元人民币,抵作本次股权转让之转让款。 上述协议须经财政部批准后,协议股份才能进行股份变更登记。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