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药品广告违法现象严重,而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情况,山东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建立了药品广告信息监督平台,完善了药品广告监控体系,实现了对全市重点媒介药品广告的全程监督。 第一,建立健全广告监管责任制。药监部门确定一名专职广告监测人员,负责对全市药品广告监测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县市局也都配备了专职药品广告监控人员。 第二,配备监测设备,建立音像监测系统,配置了有线电视、录音机、摄像机、刻录机等广告监控设备,利用微机对全市的各主要媒体进行重点监测,发现有药品违法广告经核实后及时向工商部门移送,截止目前已向工商管理部门移送涉药违法广告32起。 第三,完善审查程序,加大监管力度。为切实加强全市药品广告监管,避免审查、监管各环节发生疏漏,从根本上扼制药品违法广告泛滥的势头,协调市整顿办召开了由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卫生及各新闻媒体参加的加强药品广告监管工作会议,并起草了《关于建立药品广告审查、审批、发布内部程序的意见》。《意见》规定了药品广告审查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药品广告监管审查、审批、发布的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权利和责任。 第四,建立了药品广告信息监督平台。建立药品广告信息监测上报和公告制度,定期汇总违法药品广告信息,每月3日前发布《全市违法药品广告查处情况公告》,实现资源共享,同时结合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档案》的建立,实行企业药品广告不良行为备案制,对违法药品广告行为严重的,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