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药苦口利于病。然而大多数病人并不知道,在“良药”为他们驱病之前,曾有一批完全健康的成年人,为验证药物的安全,为探寻治病的最佳剂量,也要多次服用这些药。这个群体在医学界叫做“健康受试者”。是药三分毒,健康的人服用治病的药物,总会有一些不良反应,也许还有难测的风险。他们为何冒险试药?试药之举符合传统道德吗? 试药人生:高薪、风险、奉献 “疼痛、害怕、难受。”沈阳药科大学大三学生小刘这样形容他的试药感受。 2003年年底,小刘经系里师兄介绍参加了学校教授主持的一个仿制药试验。这个试验首先要往受试者血管里扎下“滞留针”,服药后医生确定抽血检查时间,定时用一次性注射器从“滞留针”里抽血。小刘第一次试验两天期间共扎了22针,抽了20多次血,每次大约为2毫升左右。 小刘说:“针扎下时感觉到很锋利的疼痛,抽血时也痛。因为是第一次参加这种试验,两次抽血间隙期间就觉得害怕。”那次试验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小刘一看到针头,血管就隐隐作疼。但不久后,有同学再邀小刘参加试药时,他又去了。到目前为止,已参加了11次这样的试药试验。 因为扎一针,会有30元的“止疼”报酬。小刘第一次试验扎了22针,两天获得了660元的收入。这对于他来说,是一笔不少的收入。“对于学生来说,一次试验六七百元,就是‘高薪’,相当于好几个月家教、兼职的收入。虽然也会害怕参与试药过多,会损害身体,但一有机会还是舍不得放弃。” 对小刘这样的医科大学生来说,还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回避一些毒性较强、对身体损害较大的药物试验。因此他们的收入在试药行业里,几乎算是最低档的。小刘说:“有的实验毒副作用强,风险较高,一些医疗机构就采用重赏招徕‘勇士’。听说北京有的一个试验酬金就过万元。” 小刘的同班同学李勇却否认试药“奔钱去”的说法。他说,自己也是学药的,知道每种药推广到临床试验前,都经过了动物试验、毒性试验等环节,也经过医学专家、法律各界专家组成的伦理委员会论证,和国家药监局的批准,风险系数较低。另外,由于受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很多公众不知道、不赞成或不理解试药的行为,但从药物研制的角度看,这个环节由很必要。自己这么做,也是为医药行业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李勇说自己一直被一个故事感动着:一位老科学家在野外考察时,不慎被毒蛇咬伤。他当时觉得呼吸困难,直到自己将要死亡。在生命的最后关头,老人艰难地从口袋里掏出笔和纸,趴到地上艰难地记录了毒蛇的特征和自己死前的感受:“体温升到40摄氏度”、“头晕、身体燥热、耳鸣......”“血从鼻子和嘴里流出来,疼痛感慢慢消失,可能大脑已经......充血。”写完后,科学家就与世长辞,但他手里紧紧拽着的那份“遗书”却令后辈敬仰不已。 李勇说,每当自己躺到试药病床上时,脑海里总会想起这位老科学家。试药是个有风险的行业,只有勇敢的人、有奉献精神的人才敢于去尝试,我为自己的勇气感到自豪。 超过10万人的“新行当” 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沈阳药科大学博导钟大放教授介绍说,我国目前有6300多家医药企业,每年至少要进行5000个需健康受试者参与的药品临床试验,全国每年有超过10万人次的健康人参与了新药试验。 按照药品研制要求,试药人一般是18至40岁,身体健康的成年人。记者采访发现,在校大学生、医护人员和社会无职业者是目前试药人中的主流。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王亮已有两年的“试药史”,俨然是“试药专家”。他告诉记者,新药经过动物试验阶段后,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就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参加临床试验的试药人分两种,一种是职业试药人,一种是患者试药人。职业试药人主要是体验新药的安全性,并为确定合理的给药剂量提供依据。患者试药人则主要体验的是药品是否真正具有治疗作用。不管是哪类试药人,都必须有指定的临床试验机构,经试验机构提出申请,经医学专家组成的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才能参与试药试验。 据沈阳市陆军总院的专家介绍,采用职业试药人服药,一方面是要测试药物的毒性,更关键的是通过不断给试药人添加药剂,测试出一个大部分人难以承受的临界剂量。“这个临界剂量的重要可用一个事例来说明。乌头碱是国内一种治疗关节炎的药物,由于剂量不好把握,平均每年因民间自己熬药引起的死亡人数为7000人。”这位专家解释说。 钟大放教授说,现在有人把这些“健康受试者”称为“拿人做试验”,这种说法并不科学、客观。健康受试者在国际国内医药界普遍存在,在我国医药界也有很长的历史,只是不被一般人所知。李时珍寻找草药时,通常都是自己先尝一尝是否有毒,他担当的其实就是现在试药人的角色,而现在试验的条件比那时又先进了许多。 钟大放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试药肯定是有风险的。对于健康受试者来说,他们是代替患者承担了这种风险。加上试验机构都很谨慎小心,一旦出现过敏等意外情况,也有完善的救助措施作保障,所以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危险。根据国内外专业机构的统计,试药虽也曾出现过一些事故,但相比交通事故、矿难的高死亡率而言,这反而是一个安全的行业。” 试药人权益保障仍存难题 1998年3月我国参照世界卫生组织的《药品临床试验规范指导原则》,制定了《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试行);1999年底修改后的《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正式颁布;2003年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又重新出台了《药物临床试验治疗管理规范》(简称GCP)。 由此可以看出,随着制药行业的发展,国家也加强完善了对药物临床试验的管理和控制。钟大放教授介绍说,按照GCP的规定,受试者参加试验必须是自愿的,同时试验机构要与受试者签订《知情同意协议书》,明确告知试验方案、试验风险程度及及补偿条款。记者在一份协议书上看到,“如果您发现由研究药物直接引起的任何不良事件,制药公司将承担您的医疗保险以外的合理的医疗费用,不提供其他形式的补偿。” 但实际上“由研究药物直接引起的不良事件”却难以界定。小刘目前已经参加了11个药物试验,其中包括感冒药、维C、降压药等。尽管每次试验后诸如流鼻血、呕吐等反应都在短期内消失,但23岁的小刘已明显感到身体远不如从前,经常出虚汗,连爬楼梯、跑步甚至于走路快也经常觉得喘不过气来。 小刘说,这种长期、隐性的不良反应依照现在的医疗条件恐怕很难界定,自然也难以获得赔偿。同时,经常服用各种药物,对健康人来说,也容易产生抗药性。小刘参加过一个治糖尿病药物的试验,他担心自己将来年老时若患上糖尿病,治疗的难度会比普通人高很多。“这种无形的损失如何弥补,也超出了现行管理条例的限制。”小刘疑惑的说。 同时,现在试药群体都是通过招募广告或者“中介人”介绍,以个体力量对抗试验机构,处于弱势地位。小刘记忆深刻的一件事就是,在参加自己学校教授牵头的一个试药试验时,原本说好是3天扎60针,报酬是1800元。后来由于试验效果不理想,试验方提出加试38针,加试每针报酬则单方面下降到每针20元。小刘说,当时试验方提出加试时,遭到了所有试药人的反对。但当试验方提出,若不加试,将在原来的报酬上打折扣,最后大家只好接受了试验方的要求。 小刘说:“遇到这种情况,除了与试验方协商外,试药人还可以到哪里投诉、怎么处置,恐怕也是目前每个试药人心头的疑问。加上试药人本身也都不愿意把自己参加试药的事情公开,遇到这种情况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文中所有试药人姓名均为化名)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