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的概念——保健食品是指具有一定保健功效的食品。《辞海》中对“保健”一词的解释是:“对个人和集体所采取的医疗预防与卫生防疫相结合的综合性措施。”预防和防疫均是指病前的措施,而不是病中治疗。因此,保健食品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必须具备食品的基本特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卫生要求,长期服用不会产生毒副作用。
二、必须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这种功能必须是明确的、具体的、有针对性的,经科学验证是肯定的。
三、是针对特定人群设计的,食用范围不同于一般食品,如延缓衰老的保健食品,适宜用于中老年人。
四、是以调节机体功能为主要目的,而不是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所以虽然说保健食品可以调节人体某种机能的作用,但它不是人来赖以治疗疾病的物品。对于生理机能正常、想要维护健康或降低某种疾病风险的人来说,保健食品是一种营养补充品;对于生理机能异常、处于亚健康状态的人来说,保健食品可以调节某种生理机能以增进健康。它不能代替药品,只能起辅助治疗作用,能降低疾病风险,主要针对亚健康人群。
目前对于保健食品的投诉主要集中在虚假广告、夸大作用为主,甚至有些商家利用消费者对于保健食品概念的模糊将其产品当作药品来出售,欺骗广大消费者。因此我们在这里提醒广大的消费者要注意以下几点:
1、审批的保健功能只有22种卫生部目前受理和审批的保健食品功能主要有以下22类,即:免疫调节;调节血脂;调节血糖;延缓衰老;改善记忆;改善视力;促进排铅;清咽润喉;调节血压;改善睡眠;促进泌乳;抗突变;抗疲劳;耐缺氧;抗辐射;减肥;促进生长发育;改善骨质疏松;改善营养性贫血;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美容;改善胃肠道功能等类。功能标识超出上述类别的食品可能是虚假保健食品。
2、索看《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进货渠道正规的保健食品应当能够提供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该食品为保健食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同时应能向消费者提供正规的进货来源。
3、检查保健食品外包装标识保健食品外包装上印有专门的“保健食品标识”(绿色草帽形状),其下方印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批准文号的标识方式为“卫食健字(××××)第×××号”(2003年前批准的)、“国食健字(××××)第×××号”(2004年以后批准的)。其外包装上载明的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份、适用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应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2002年以前批准的保健食品市民可通过卫生部网站,输入批准文号进行核对、查询。
4、保健品不是药品所有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得描述或暗示有治疗疾病的作用,即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市民要以治疗为目的时,不宜购买保健食品,应到医疗机构诊断后,购买药品。
此外,市民在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保健食品专卖店、药店等具有合法营业证照的单位购买,购买时还应索要购货凭据或发票,以作为举报或投诉的依据。市民若购买到虚假保健食品时,可向市卫生监督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