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生制药11月6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11月3日接到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天津金浩医药有限公司于11月3日签订了股权划转合同,拟将医药集团持有的公司9371.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6%)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天津金浩医药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公告称,金浩公司是控股股东医药集团为实现天津市国资委对天津市国有资产专业化整合及管理的目标,于2011年8月2日设立的独资子公司,医药集团拟将其打造为医药资产的专业化持股及管理平台。
根据有关规定,上述无偿划转事宜须逐级报请国资委核准后方可组织实施。上述无偿划转事宜完成后,金浩公司将直接持有公司9371.06万股国有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6%,金浩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金浩公司将继续履行医药集团关于上述股份之限售承诺。金浩公司为医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表示,公司上市未满三十六个月,医药集团持公司股份尚在限售期内,但本次股权划转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股份转让,根据相关规定,在获得深交所同意后,医药集团可豁免遵守限售承诺。就本次无偿划转,天津金浩医药有限公司将依法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待中国证监会豁免天津金浩医药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的要约收购义务并对其提交的《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后,天津金浩医药有限公司才能完成实施本次无偿划转。(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