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9日召开六届四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0年末总股本257,380,111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通过关于续聘上会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对2011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自筹资金投资扩建高档轻量棕色药用玻璃瓶生产线的议案,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8,880万元。
六、通过关于自筹资金投资年产30亿只模抗瓶节能与环保治理项目的议案,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8,608万元。
七、通过关于转让所持山东欣欣园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下称:欣欣园公司)全部出资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欣欣园公司全部95.5%出资及其相关权益分别转让给贾德政2,775万元、朱民昌1,000万元、田宏伟1,000万元。以截至2010年12月31日欣欣园公司评估后的净资产人民币8,516.76万元为基准,扣除欣欣园公司2010年度现金分红2,000万元,公司持有的欣欣园公司全部出资分红完成后作价为人民币62,235,058元。
八、通过关于提取2010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
九、通过激励基金第四次运用方案。
十、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十一、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7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