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7日召开五届三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通过与河南大峪沟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红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作为甲方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六、通过与郑州四维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29日上午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