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受让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参与竞买位于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地段,分别为【津空经(挂)2010-034号】、面积为80,029.3平方米和【津空经(挂)2010-033号】、面积为40, 000.7平方米的两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大公司研发、生产和经营规模。
2010年11月18日,公司与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天津空港经济区土地局签订了【津空经(挂)2010-034号】土地的《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2010年11月30日,公司与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天津空港经济区土地局签订了【津空经(挂)2010-033号】土地的《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
2011年1月24日,公司与天津空港经济区土地局(出让人)签订了【津空经(挂)2010-034号】和【津空经(挂)2010-033号】土地的《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11年1月24日,出让人和受让人签订了上述两块土地的《交付土地确认书》。至此,本次两块土地使用权的购买基本完成。
津空经(挂)2010-034号土地出让金为2,305万元,津空经(挂)2010-033号土地出让金为1,1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