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富阳支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分别申请2亿元、1.2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分别为5年、3年;根据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情况,拟将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为公司控股73.54%的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7000万元长期借款提供担保的借款和担保期限由5年调整为8年。
截止2010年11月30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4731.79万元,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应付票据、函证等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2月24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