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五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及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间银行授信业务互保事项的议案》中包括: 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现有的5亿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卖方信贷借款,目前公司采用保函和抵押的担保方式。为了降低融资成本,在到期接续时公司可选择采用有效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
本年,公司在原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的2.5亿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到期偿还后,保持额度及担保方式不变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继续申请了2年期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借款事项符合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已于2010年11月18日办理完毕,借款于2010年11月23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