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09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有关公司董事连任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获得2.8亿元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通过恢复分公司新新制药厂制剂车间生产经营的议案。
四、同意公司为下列控股51%的子公司提供如下连带责任担保:为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下称:中央药业)在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贷款2000万元提供担保;继续为天津赛诺制药有限公司(下称:赛诺制药)在交通银行天津分行贷款2000万元(续贷)提供担保。公司将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担保合同,担保期限均自签署合同之日起一年。中央药业的另一股东方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赛诺制药的另外两方股东均以其持有的中央药业、赛诺制药全部股权质押作为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320万元人民币,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12月23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议案。(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