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2日召开四届五十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控股100%的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复星产业)使用公司在北京银行上海分行期限为二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复星产业在该授信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90024.50万元(其中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按1:6.83折算);无逾期担保事项。
二、通过公司及复星产业分别与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公司及复星产业分别与北京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关联交易提案。本提案还须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9日向公司出具的确认函中,所确认的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数量的具体区间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8%至30%之间。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