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3日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同意公司将包括下属公司大连美罗股份药品公司、大连美罗股份新药特药公司、大连美罗股份医药供应公司、大连美罗股份化学试剂公司在内的商业流通资产和业务转让给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美罗(大连)有限公司(下称:大连美罗):经交易双方同意,转让资产的总价款以该部分资产账面净资产人民币3800.50万元为准。
三、同意公司与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药控股)进行战略合作,并签署《战略合作框架意向书》:公司同意将以批发业务为主的资产及业务出售给大连美罗,并同意与国药控股或其指定的下属企业进行关于大连美罗和大连美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股权合作;公司所属药厂生产的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42个品种,未来经双方共同协商筛选,确定目录内的10个左右品种,由国药控股负责实施在国控流通系统内的销售。(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