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有关违规担保处理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建行)沈阳苏家屯支行(下称:苏家屯支行)就沈阳恒泰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下称:恒泰丰)借款逾期未还(根据有关保证合同,由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事宜,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辽民二终字第180号民事判决书(下称:第180号判决书),恒泰丰需偿还建行借款本金3450万元及利息(包括逾期利息),若恒泰丰逾期给付,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009年5月21日,上述债权转让至建行沈阳中山支行(下称:中山支行)。公司近期与中山支行、上海镇威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镇威实业)签订了《减免利息协议》:镇威实业为公司提供资金偿还此笔债务,偿还金额为37500000.00元,于协议签订之后7日内存入中山支行指定的保证金帐户;镇威实业履行完上述义务之后,中山支行向上级行申请减免公司剩余全部利息,利息减免方案通过后,镇威实业支付37500000.00元;上述行为全部履行完毕后,视为公司和恒泰丰向中山支行履行了第180号判决书中判其应当履行的全部义务;截至2009年9月30日,若减免利息协议未通过建行辽宁省分行审批或镇威实业未履行其相关义务,此协议自动失效。
公司法人实际控制人仰帆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下称:仰帆投资)作出承诺,若截至2009年9月30日中山支行上级行仍未对《减免利息协议》做出同意批复的,由仰帆投资代公司向中山支行全额支付公司尚未清偿的债务部分,以解除公司对于中山支行的担保责任。此外,仰帆投资和镇威实业还做出承诺,对于上述《减免利息协议》代为公司支付的部分,不再向公司追偿。
截止2009年8月10日,中山支行向上级行申请减免公司剩余全部利息方案已通过,镇威实业已将37500000.00元保证金款项支付给中山支行。公司已履行第180号判决书中判其应当履行的全部义务。(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