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4日收到法国阿文-蒂斯药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蒂斯公司)《民事再审申请书副本》(下称:《再审申请书》)以及国家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受理通知书》。该通知书对蒂斯公司与公司和上海国大东信药房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再审申请进行立案审查,要求公司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蒂斯公司《再审申请书》要求撤销2007年5月3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6)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12号”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