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08年1月22日在台州与浙江弘盛药业有限公司股东汪炳英、陈光照签订了《关于重组浙江弘盛药业有限公司协议书》。公司拟分别收购汪炳英持有的弘盛药业8.5468%的股权、陈光照持有的30%的股权。经三方平等友好协商,同意公司收购弘盛药业股权并增资。
据悉,根据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勤评字(2008)第1号评估报告,并经三方共同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07年11月30日,弘盛药业总资产3,067.91万元,负债1,440.66万元,所有者权益1,627.25万元。按照经评估净资产分配,汪炳英为1,139.08万元,陈光照为488.18万元。参照资产评估结果,股权转让价款分别确定为139.08万元、488.18万元。
同时,海正药业拟对弘盛药业增资872.74万元。股权收购及增资完成后,公司股东变更为海正药业及汪炳英2名,股东实际出资总额为2,500万元。弘盛药业注册资本按照出资总额1:1的比例为2,500万元,其中海正药业以现金及实物出资1,500万元,对应注册资本1500万元,占60%;汪炳英以现有股权出资1,000万元,对应注册资本1,000万元,占40%。而原弘盛药业公司负债1,440.66万元转入重组后的新公司,原公司债权、债务以评估报告所列清单为准,不在清单之列的,由汪炳英和陈光照自行负责处理。
公告称,海正药业将于2008年3月10日在接收浙江弘盛之日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款。同时,海正药业还承诺,为调动经营者积极性,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设置经营者股权500万元,由经营骨干以现金增资形式进入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