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日前获悉子公司四川金珠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被反诉人,下称:生态公司)近期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成都中院)送达的有关传票、庭前交换证据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民事反诉状等材料,现将涉及诉讼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07年6月7日,本诉原告(被反诉人)生态公司以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纠纷为由状告本诉被告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反诉人,下称:成都生物所),请求判令确认被反诉人取得了合同约定的宁南霉素技术生产秘密的技术秘密权和宁南霉素产品的专利技术使用权的合同权利,并具有无期限使用的权利等。成都生物所因此提出反诉,请求叛令:确认被反诉人根据合同的约定现已无权使用合同约定的技术秘密、技术资料、合同技术和无权生产合同约定的合同产品;确认反诉人已经按技术合同约定标准完成技术转让,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已验收合格;确认反诉人已经履行技术服务义务,被反诉人已经掌握稳定生产宁南霉素的技术;被反诉人立即停止生产、宣传、销售宁南霉素、茶可适、稻花乡、果靓、蔬美等产品;被反诉人承担本案有关诉讼费用。 本案将于2008年1月29日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