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于日前向*ST威达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公司于2007年10月12日前就通知书指出的有关事项完成整改工作。 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工作,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整改方案披露当日上午10点30分起复牌(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若停牌超过2个月仍然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2个月内,仍然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2个月后,仍然未完成整改或虽完成整改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整改可能涉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由此可能会导致公司2006年度经营业绩亏损,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公司将根据“通知书”的要求,积极做好整改工作,不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