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28日召开五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哈药股份)所属分公司哈药集团制药四厂(下称:制药四厂)的议案:公司与哈药股份于2007年8月28日签署了《关于制药四厂资产转让及购买协议》,公司向哈药股份整体收购制药四厂资产及负债,以制药四厂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208.6万元为参考依据,综合考虑制药四厂拆迁损失等因素,经协商确定此次收购价款为人民币208.6万元。收购完成后,制药四厂成为公司的分公司(下称:新制药四厂),新制药四厂将保持现制药四厂资产规模、经营范围及企业名称不变,并保留分公司独立经营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