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有关机构对公司与成都豪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豪达房产)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与豪达房产和成都达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中涉及的“上东阳光第三、第四期项目”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审计及评估结果如下: 根据有关《审计报告》,截至2007年3月31日豪达房产上东阳光第三、第四期项目资产价值为291058975.34元,期间费用支出为16822635.98元。 根据有关《评估报告》,豪达房产开发项目上东阳光第三、四期项目资产评估值为61468.17万元;负债评估值为30788.16万元;项目净资产评估值为30680.01万元。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6月12日上午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上述《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将作为《债权转让协议》和《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附件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