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6日与控股股东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7年4月25日,持有公司股份748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5%,下称:迪康集团)签署了《债权转移协议》,公司将共计人民币12850万元债权按照2006年12月31日的帐面原值转让给迪康集团。至此,公司共计对迪康集团享有169780564.95元债权及土地收益权。 2007年4月26日,公司与迪康集团、自然人张高频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将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暨解决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议案》中迪康集团关于土地处置收入的清欠承诺具体履行方式调整为:迪康集团承诺切实履行《债权转移协议》尽快推进抵偿土地的处置工作,并约定对所欠公司款项169780564.95元,于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总价款的10%,三个月内支付到30%,余款在2007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同时,张高频愿意以其拥有的成都海天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8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迪康集团向公司履行上述归还欠款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医药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