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0日召开五届八次董事会及五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公司2006年末总股本126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2股派2.60元(含税)。 三、通过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办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南千金大药房零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在2007年4月24日-2007年12月31日期间与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及株洲市农业银行各自开展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截止日前,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及逾期担保事项。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5月15日上午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医药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