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5日召开四届十八次董事会及四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公司2007年度融资及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外部单位提供合计额度7000万元之内的流动资金短期借款担保(含银行承兑汇票,仅限于等额互保),并签署相关互保协议。公司的对外担保每家单位不得超过2000万元。
四、通过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七、通过聘任公司管理人员的议案:其中聘任张伟敏为公司总经理、毛明桢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寇永仓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八、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购买资产的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远东控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购买远东控股持有的远东电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江苏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远东复合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上述拟购买资产的价值约为60亿元左右)。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7.95元,预计发行数量不超过7.44亿股。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并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九、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远东控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
十一、通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4月25日上午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