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公司持股80%,下称:三精黑河)及哈药集团三精医药商贸有限公司(公司持股91.7%,下称:商贸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三精黑河在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了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以承兑汇票进行质押为其提供贷款担保;商贸公司拟与经销商广东揭阳惠通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广东揭阳)及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银行)揭阳支行办理600万元的保兑仓业务,由公司与广东揭阳及广发银行签署《合作协议书》,并授权商贸公司以公司名义履行上述《合作协议书》,公司对商贸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的履行上述《合作协议书》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由公司承担上述《合作协议书》所述保证金金额之外的65%即390万元的连带责任。
上述两笔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存在不被相关银行批准的可能。
截至公告日止,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4750万元,公司无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2月26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