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5日召开二届四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医药第十五制药厂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67.15%股份,下称:十五厂)增资扩股的议案:公司同意由上海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28.57%股份,下称:物流中心)对十五厂增资。本次增资扩股将以十五厂经审计的2005年末净资产为基础进行,物流中心将对十五厂增资2680万元。增资后,十五厂的净资产将增加到3040万元,其中物流中心股东权益为2680万元,占十五厂88.16%的股份;公司股东权益为241.74万元,占十五厂的股权比例将变更为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