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方案,将支付对价提高,是我们通过充分沟通,并根据非流通股股东的提议而最终形成的",正在由深圳返回珠海途中的威尔科技董秘周良说。据悉,在方案调整后威尔科技非流通股股东的股票送出率由原来的24.95%提高至27.43%,这一比例继续在已公布方案的公司、尤其是中小板企业中位居前列。
周良表示,调整后的方案将使公司流通股东获取更多的对价支付及利益保证。其实,公司在制定转增后送股这样一个组合方案时,除公司的发展和股本的适度扩张外,流通股东的实际持股成本也是公司着重考虑的因素。体现在方案中,即非流通股股东将流通股东在公司发行时支付的部分超额溢价作为对价返还给他们。而最终形成的每10股送3.79股对价、27.43%的送出率,应该说,已经最大程度地体现了大股东的诚意。
针对部分投资者的"为什么不直接送股而是先转股再送股"的疑问,华欧保荐代表指出,两种方式实质上均是非流通股股东让度一定程度的持股比例而换取剩余股份流通权的对价行为,其不同点只是转增后送股将使公司总股本有所增加,故转增后送股的对价方式,实际也可以看成是一个先直接送股然后再共同转增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