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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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3年的前三个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
2013年6月至8月期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等方式告知,并转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违法药品广告相同水平的124,847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3,144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5643次。未经审查的,篡改的内容擅自发布违法广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43 ,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7个,收回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批准39号。涉及严重违法广告产品采取了208次暂停销售的整改措施。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权利在发行公告汇总河北安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药物显着的广告名称:金古莲壮腰健肾丸( ) , “医药有限公司甘肃河西生产的药品”脾双补丸“ ,乌兰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物的抗骨质疏松增生丸(显着的广告名称:丹参抗骨丸) , “无敌,云南制药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无敌药膏“ ,制药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河南永春”静电理疗贴(标广告名称绿王透骨贴) , “七台河市康鑫医疗器械厂生产的医疗器械”前列腺贴(明显的广告名称:曲医生前列腺膏) “,滑县康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医疗设备”骨痹痛消贴(标广告名称:苗祖圣弗朗西斯) , “河南省医疗器械”腰枕治疗(显着的广告名称:曲度腰枕治疗)凌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雅莉化妆保健制品有限公司(证书持有人)的保健食品“万鹤灵芝茶” ,安徽高山药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品牌瑞祥全松茶”等10种违法情节严重的,高频率的非法广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物,请谨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