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里含硫量偏高,会引发一些身体疾病。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对中药材采用硫磺熏蒸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对于在市场流通领域的部分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通过采用硫磺熏蒸或浸泡达到外观漂白的行为,应按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进行查处。”在2005、2010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也取消了药材的“硫磺熏蒸养护法”。一些地方的药监部门也频频表示,要进行严格监管,但为什么看不到有改观的迹象呢?
我认为,这就与政府治理成本投入不足有关。
尽管我们和一些国家一样,都旗帜鲜明地反含硫中药,但区别在于,别人制定了生产的标准和检测的办法,比如在韩国,他们把72种草药中二氧化硫的最高限量修订为每千克30毫克,并出台了《关于草药中二氧化硫残留物的规范和测试方法》。而我们却缺乏相应的标准及有效的监管程序。在新闻中,记者想检测中药的含硫量,却找不到一个能够提供检测的地方,足以说明问题。
制定新的标准,建设新的监测程序,不但要立法,更将意味着要对之进行足够的投入,这就意味着要花费一种治理成本。按照标准,对市场上的中药进行严格的检测,淘汰那些不合格的产品还有企业,政府的税收也必将随之减少,这又意味着另一种治理成本。如果政府不愿意承担这种成本,法规看起来再漂亮,也难以扎根于现实。
近年来,世界卫生组织陆续制定和发布促进传统医药发展的战略,在全球范围内推广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传统医药,这是中医药面临的难得发展机遇。但我们的中药企业多、小、散,在国际中药市场的出口竞争上,已经远远落后于日韩等国家。从这个角度而言,政府如果还不愿意在治理成本投入上转变态度,前景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