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基本药物制度已在我国实施,其配套措施中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的招标工作也在十几个省展开。但是,在涉及到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临床使用办法和零差价后的财政补助这些关键节点上,却由于中央政府的相关配套文件迟迟未明,各省涉及基本药物制度的文件也大都未提及,影响到基本药物制度在这些省份基层医疗机构实施的进度和实际效果。
2009年12月30日晚8时,卫生部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层部分)》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基层部分)》。卫生部发文称,这两个文件是根据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使用部分)》编写的,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治疗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也可供其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使用基本药物时参考。
在笔者看来,如何让基层医生在诊疗时更愿意、更规范地使用09版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成为基本药物制度执行的关键点之一。而基本药物处方集和临床应用指南两个技术性文件的出台,一来可以引导基层医生按照应用指南和处方集来开方,在治疗时首选基本药物,从而推动新医改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同时,对于目前基层医生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应用指南和处方集也起到了指导和规范的作用。这就是这两个文件的积极意义所在。
但是也不难看出,这两个文件可以说是基本药物制度配套文件中影响最小的部分,仅仅是有基本药物目录和临床技术性文件无法保证基本药物的实施到位。
为什么这样说呢?明眼人一看便知,这两个技术性文件既非刚性文件,也没有提到特殊情况下的非基本药物如何使用的问题。而且从基层医疗机构的角度出发,他们仍然不清楚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的采购、使用等相关规定。
实际上,业界和公众对基本药物制度关注已久,如望穿秋水般期待基本药物制度框架内关键配套文件出台,但时间已经到了2010年初,除了09版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和价格管理已公布之外,其余关键配套文件,包括《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的若干意见》、《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管理办法》和《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仍未正式公布,尤其是前两者至今仍未见影踪。
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并非是卫生部在磨洋工、忽悠业界和公众,实际上,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涉及到政府财政补助、医保报销等诸多关键环节,这并不是卫生部权限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公立医院改革的问题就更非卫生部能话事了。
从根源上来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最关键的环节在于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价之后其收入来源的问题,目前基层医疗机构60%的收入来源于药品收入。按照公立医院改革的思路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目标,基层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基本药物零差价之后,其收入渠道来源主要有二:一是政府财政补助,二是提高价格后的医疗服务项目。
但是,基本药物在基层实行零差价之后政府如何补助,中央与地方都出一部分还是主要由地方出?地方财政出还是医保基金出?补助的标准是什么?如何确保补助到位?这些关键的节点到目前为止没有一点风声。
而且,基层医院能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仅有五六百种(相形之下二甲以上的医院能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至少有四千种),基层医院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来弥补药品零差价之后收入来源的思路也不具可操作性。
目前基本药物制度已在我国实施,其配套措施中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的相关招标工作也在十几个省展开。但是,在涉及到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临床使用办法和零差价后的财政补助这些关键节点的地方,却由于中央政府的相关配套文件迟迟未明,各省涉及基本药物制度的文件也大都未提及,影响到基本药物制度在这些省份基层医疗机构实施的进度和实际效果。
重提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关键问题,希望一切早日理顺,制度早日实施,让新医改基本药物制度早日真正造福于民众,同时给予医药行业和基层医疗机构一个清朗的未来。(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