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技术监督与行政执法,是药品监督管理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如同鸟之双翼,车之两轮,忽视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不可能达到药品市场长治久安的目的。江西省药品监管部门组建4年多来,先后对全省药品检验机构进行了两次重大改革,旨在整合药检资源,充分发挥技术监督对行政执法的支撑作用。
整合资源:减少数量提高效率
2000年9月11日,江西省药监局成立。当时全省药检机构的情况是:县县有药检所;多数药检所设备匮乏、陈旧,检验能力很差,全检率不到20%,能开展的检验项目很少且相互重复;一些药检所人浮于事,成了“养人”的地方。考虑到药检机构的现状及药品监管体制的改革,江西省药监局认为,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抽验不得收费,原本入不敷出的县级药品检验所在这种形势下将更加难以生存。同时,过多的县级药品检验机构分散了全省的药检资源,导致很难进行重点投入,阻碍了技术支撑作用的发挥。为此,2002年上半年,江西省大规模削减县级药检机构。80个县级药检所撤消了79个,只保留了“药都”樟树市的樟树市药检所;省药检所和11个设区市药检所全部予以保留。全省的药检所由93个锐减到13个。
从各县级药检所精简下来的人员,一部分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药监部门;一部分由地方政府接收安排;一部分到年龄者退休。这是涉及到许多人员切身利益的“大手术”,但由于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工作深入细致,实现了平稳过渡。
事实证明,“砍掉”县级药检所不仅为政府财政减轻了压力,而且整合了药检机构技术、设备、人才等资源,有利于集中力量重点建设好省、市级药检所。2001年至2003年,国家和江西省共投入1176.7万元资金改善省、市药检所的技术装备和办公条件,省、市药检所的检品总数比过去大大增加,市级药检所的全检率平均提高30%以上,药品检验的针对性有所增强,检验周期普遍缩短。
发现问题:提高监督性抽验不合格率
通过对县级药检所动“大手术”,江西省完成了药检机构形式上的重组,但距充分发挥药品检验在药监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的目标尚有较大距离。
一方面是硬件不足。保留下来的13个药检所办公用房简陋、陈旧、拥挤,有的药检所连合适的摆放仪器的地方都没有,有的药检所没有无菌试验室。现有的仪器设备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的折合资金1190.05万元,这类设备占仪器设备总数的61.2%;使用年限在6~10年的折合资金293.82万元,这类设备占仪器设备总数的15%;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折合资金459.94万元,这类设备占仪器设备总数的23.8%;部分设备陈旧老化,已失去使用价值。全省药检机构检验设备普遍缺乏,重点仪器缺口大。除江西省药检所以外,其余12个药检所设备总值只有779.08万元,每个单位平均仅65万元。
另一方面是机制不活。由于分配的平均主义,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原本有限的资源在不知不觉中浪费着。全省13个药品检验机构实有人员400人,其中技术人员307人,非技术人员93人。在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77人,中级职称109人,初级职称111人。看似人才不少,但受技术条件和工作机制的限制,各药检所人员中能进实验室的人不到一半,多数人员只能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
按常理,药品监督抽验的针对性越强,抽验的不合格率就越高;不合格率越高,就越能发现假劣药品,群众用药安全就越有保障。但是,江西省药品监督性抽验的不合格率却一直很低,2003年只有27%。同年,全省药监系统查办案件1.3万件,凭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查办的仅占3.4%,96.6%的案件是无证经营、购销渠道不规范、生产销售记录不完整等一般性案件。药监、药检工作脱节,药监部门不抽验或不会抽检,而药检机构又在盲目检验,造成了监督性检验合格率较高;信息资源使用脱节,大量的信息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致力改革:行政执法与技术监督互动
药监、药检是一个工作整体,谁也离不开谁,只有两者紧密配合、相辅相成,才能保证监管整体效能的提高。
2003年下半年,江西省明确提出基层药监人员“个个会抽样,人人会快检”的目标,为每个县级药监局配备了“快速检验箱”,举办了全省药品快检技术和抽样竞赛活动,在全系统树立了一批快检技术标兵。在半年时间里,江西省应用药品快速检验技术检查了1000多个单位2000多个批次的药品,查出不合格或有假劣嫌疑的药品300多批次。与此同时,江西省改革抽验经费下发、管理办法,把监督性抽验经费的下拨与不合格率和对查办案件的支持率紧紧挂钩,打破了抽验经费分配中的“大锅饭”,调动了各药检所的积极性。市、县各级药监部门强化责任意识,制定了药品监督抽样责任制,分解落实抽样任务,稽查人员个人的最小抽样量不低于平均抽样量的80%。
为提高查处案件药品检验报告书使用率,江西省药监部门确定了目标:2004年依据药检不合格报告书查处案件总数比率应不低于10%,争取在5年内达到35%以上;省、市药检所在2005年底以前,年人均检品数不少于70件,检验结论准确率达到100%。
为解决辖区内药检所检验能力有限的问题,江西省药监部门明确,各级药监部门可打破行政区域的局限,将所抽样品送到具有检验能力的药检所进行检验;各级药监部门、药检机构发现假劣药品信息后及时传递,充分利用各地提供的信息,查处辖区内的假劣药品。
为了调动药检机构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江西省在各药检所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行全员竞聘上岗。药检所科学设置岗位,实验室岗位编制达到总岗位编制的70%以上,综合科室均实行一人多岗。药检所领导的任用采取竞争上岗与任命相结合的形式;需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所领导与专业技术人员公平竞争专业技术岗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所领导安排一定时间在实验室从事检验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按岗竞聘;试行落聘人员待岗制,待岗半年者自费参加上岗培训,对考核合格者,药检机构予以聘任,对仍不能适应工作的,允许其再培训后竞岗,再次落聘者下岗。上岗者按照多劳多得、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金分配向实验室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与完成的检验工作量挂钩,实行奖勤罚懒。萍乡市药品检验所以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对全所人员定岗、定任务、定责任;允许所内实行“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打破“做多做少一个样”的奖金分配制度,奖金分配向实验室一线人员倾斜。同时,该所不断拓展药检业务,开展检验之外的有偿服务合作项目,仅今年四五月份完成的检品数就超过了2003年全年检品的总量。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对各市药检所现有编制实行统一管理,由省局根据设区的市级药检所的发展及各地实际,统筹考虑,重新核定编制,争取在2~3年内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实行区域中心药检所建制,对重点药检所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