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7日接到控股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7.03%的股权,下称:华西公司)的通告:华西公司与刘德功、赵学增、王江滨、陈景行、王志中、高自力、彭辉、王保明、曹树珍、任北辰10名自然人于2007年6月26日签署了《关于公司股份转让的协议书》,协议涉及的转让公司股份为148万股(尚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1.2%),其中,上述10名自然人分别受让7万股、10万股、10万股、10万股、8万股、25万股、30万股、25万股、15万股、8万股,协商确定转让单价为人民币5.572元/股,转让对价合计人民币8246560.00元。 上述协议所涉及公司股份尚需司法冻结完全解除时,才能依法交割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