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医疗器械网记者专员获悉,为加强药品零售市场的监管,市药监局还推动出台政府规章《深圳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于201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经营行为,规范处方药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加强药店信用管理,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尤其是对无处方向未成年人卖止咳水行为,规定了3万元定额罚款,处罚力度全国最严,很多措施填补了上位法空白。《办法》出台近1年来,该局运用《办法》办理违法案件315件,罚款29万元。《办法》的实施,提高了监管效率,对于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据此医疗器械专家人士表示,近年来市药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质量强市”工作目标和要求,全面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技术监督力量,大力促进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我市药品监管各项工作得到稳步推进,药品市场实现了健康有序发展。
保障药品市场安全,首先要在监管方面下工夫,建立一张无所不在的网格化监管网络,让药品的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时时处于监管的“岗哨”之下,危害药品安全的行为才能无所遁形。而加强日常监管就是织起这张大网的关键。
据医疗器械招商专员介绍,从2009年开始推进医药行业“质量强市”工作以来,市药监局一是在生产环节积极开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宣传培训及实施工作,督促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标准;探索实施“专家风险评估制度”,组织行业专家对我市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过程进行风险评估,督促生产企业对风险点进行整改,加强高风险药品监管;推行质量受权人和“管理者代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注册核查力度,深入开展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医疗器械注册真实性核查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关键原材料备案工作。三是对保健违法添加禁限用物质、未经批准擅自委托生产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并试行评定保化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指数”。上述措施的落实,有效规范了“药械保化”生产行为,保障了生产源头的质量安全。